广西将对部分高层次领军人才实行终身教授制度

来源:未知 发布于 2012-01-10  浏览 次  

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(记者蒋晓梅)为了吸引高端人才,留住高端人才,广西将对部分高层次领军人才实行终身教授制度。1月9日,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终身教授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出台,并经自治区政府批准。

按试行办法,以下三类可聘任为终身教授,分别是: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;全职八桂学者任满一届以上,经考核合格;属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及以上的高级专家,在广西工作满3年以上,符合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基本条件,曾在广西重点学科创立、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。

终身教授应当履行相应岗位的职责,承担相应的教学、科研等任务。经批准聘任的终身教授,没有聘期限制,每月享受不低于当月本人工资总额10%的补助,所需经费按原工资发放渠道解决。

终身教授也并非永远终身。如果终身教授因违法违纪被处理,经所在单位提出,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,自违法违纪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,取消其终身教授资格及相应待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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